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事关我区“十二五”氨氮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因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3月17日,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和发改委相关领导联合约谈了部分相关市、县领导。
2015年,全区需要消减4700吨氨氮,其中城镇生活源氨氮4250吨,因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发挥多大减排效益,将直接决定我区“十二五”减排任务能否完成。按照《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住建厅、环保厅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2015年污垃项目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必须完成2086公里管网和13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消灭县级以上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
然而,2014年,138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中,应开工70个,绝大部分要求在2015年6月份建成投运,但截至目前,只有9个项目已经建成,32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22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占应开工总数的32%。严重滞后的项目中,柳州市柳江县有两个;玉林市有10个,其中陆川县8个、博白县两个;河池市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南丹县各有1个;贺州市八步区和平桂区各有1个;来宾市象州县1个;钦州市浦北县1个;南宁市西乡塘区1个;桂林市临桂县和全州县各1个。以上城市滞后的项目分别占该市当年应开工项目数的100%、83.3%、60%、50%、33%、16.7%、14%和13%。上述区县中,陆川和博白县属于九洲江流域的重点区域,河池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在2014年10月就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受到区域限批;来宾市2014年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而受到区域限批,至今尚未解限。
此外,2015年应开工的6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中,荔浦县修仁镇、临桂县五通镇、苍梧县石桥镇、北流市隆盛镇、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武宣县二塘镇等6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为确保《广西“十二五”后两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部按计划落实,目前,自治区政府计划组织住建、环保、发改委等部门每两个月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同时,将各市县污水处理设施进度、减排工作进展及主要负责人名单等情况定期提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监察厅,对工程进度缓慢的市县将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对未能完成新增污水处理量任务、减排工作严重滞后的市县实行环评限批,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提请自治区政府,直接取消“十佳县”评比资格,并追究县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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