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建筑已经进入规模化发展时代,“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然而由于历史、资源、地理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制约,绿色建筑的开展在世界各地的推广和开展千差万别。在国外较早开展绿色建筑评价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的LEED,英国的BREEAM,加拿大的GBTool,日本的CASBEE。
我国内地于2003年8月由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九家科研院所联合推出《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于2006年颁布了第一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简称GBAS),该标准在编制的过程中参考了LEED和BREEAM等国外评估体系,并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指标体系以及评价内容进行了调整,这是我国第一部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2014年5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稿,编号为GB/T50378-2014。住建部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2006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同时废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显示: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之下对“绿色建筑”这一概念做出的最精准的解读。
新旧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区别: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 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雨水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行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 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取消优选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
6.明确单体多功能综合性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为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分配评价分值。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06版“要求更严、内容更广泛”。修订后的标准评价对象范围得到扩展,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整体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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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