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制定农村污水排放分级分类标准

2019-05-02 13:59:19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生态环境厅正牵头编制《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计划于今年6月举办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技术、装备、服务展示交流对接会。
  据介绍,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按照“摸情况、搭平台、抓起步、建机制、出标准、见成效”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做到技术简单易操作和便于运行维护,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拟于今年6月前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农村污水治理攻坚“一张图”,并抓住重点镇村,抓好试点示范。主要在水质达标攻坚重点区域的镇村、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沟渠池塘等黑臭水体治理的镇村、有一定工作基础且地方干部积极性强的镇村等,优先开展试点示范,预计推动全省18个国控断面控制单元内的6575个行政村,率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同时,针对当前农村污水排放缺乏标准规范的情况,省生态环境厅还牵头开展《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分级分类标准,从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等方面进行标准分级控制,选取符合农村经济和管理水平的5-7个污染物指标作为标准控制项目类别,从技术经济可行性出发,合理确定标准限值。目前,该标准的文本编制及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正报送标准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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